2008-4-23 03:37 PM
samuellavina
會社經營者違規判罰1,000元
會社經營者違規判罰1,000元
(星島) 04月 23日 星期三 02:53PM
一名會社經營者因在未經核准下更改會所內的設計,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 被判罰款1,000元。民政事務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人員,於去年10月巡查位於油麻地彌敦道的一所會社時,發現會社經營者在未經
核准下更改會所內的設計,使該會所的設計與註冊圖則不符,並且在處所擺放額外的桌椅。該名會社經營者被控違反合格證明書的條件,觸犯《會社(房產安全)條例》。民政事務總署 發言人強調,將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,致力打擊違規經營的會社。他亦呼籲市民向牌照事務處舉報違規經營的會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