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6-11 08:05 PM
samuellavina
積金局助1僱員入稟追收強積金
積金局助1僱員入稟追收強積金
(星島) 06月 11日 星期三 06:32PM
積金局今日代一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,向一名僱主追討約港幣1,000元的強積金欠款。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,與訟人蕭敬汶經營二點一工作室,並沒有出庭應訊。在缺席聆訊下,審裁官判積
金局申索得直,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1,181.25元。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,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。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,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。審裁官同時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港幣140元。
D 個老闆真係無良~O甘都好呃既~